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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学籍学历信息核对的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3-04-16 点击数:

(试行)

学籍学历信息的核对是学籍管理重要的基础工作,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关系到其毕业证书的有效性。现就学籍学历信息核对的程序及各级责任的管理办法规定(此管理办法从2010级新生开始实行)如下:

一、新生(高职及中职)学籍信息的收集及核对

1、新生进校报名后,班主任负责收集并保管学生的户口簿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户口簿信息与身份证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学生应回当地派出所核准)。

2、班主任需根据新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填写《金年会手机版app下载****级学生学籍信息表》(见附表一),于9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在接到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关于进行新生学籍信息的核对通知后,根据各班主任报送数据及教育部录取数据制成《金年会手机版app下载****级高职新生学籍核对表》、《安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登记表》发放到各系,由各系的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核对确认。教务处以《金年会手机版app下载****级高职新生学籍核对表》、《安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登记表》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负责上报学生学籍。

4、学籍信息上报后,为确保新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无误,高职新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核对学籍信息,并将核对结果反馈班主任。

5、学生在校期间教务处不再组织各系进行学籍信息核对,学生毕业时也以新生学籍核对表为办理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

二、学生信息更改的要求

学生个人信息的更改原则上只在新生学籍注册前受理,在学籍注册后不再受理学生个人信息更改的相关工作(若学生在学籍注册后,身份证号发生自然升位,即15位升位为18位,学生必须及时书面报告班主任,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班主任在接到学生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生在校期间学籍信息一律以学生进校后签字确认的信息为准。

(一)高职学生信息的更改(只针对新生)

在进行高职新生学籍核对的过程中,学生若发现核对表上的信息与自己的真实信息不符的,可按以下要求提出申请。

1、信息更改的范围:

1)、姓名出现同音不同字的;如:“小”和“晓”

2)、身份证尾号有错误的;

3)、出生日期有误的;

4)民族有误的(注:1、穿青族不属国家认定的民族,一律不予更改;2、由少数民族改为汉族的一律不予更改。)

2、信息更改需提供的资料:

1)学生需认真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注册信息变更审批表》(省内)(见附表二);

2)学生的个人申请;

3)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学生高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阶段的学籍档案。

5)民族有误的还需提供省民委的少数民族证明原件。

(二)中职学生信息的更改

中职学生的学籍信息在学籍注册后一律不予更改,学生的毕业信息将以学籍注册表上的信息为准。

三、工作要求及职责

(一)学籍核对的要求:

1、学生必须对核对表及教育部学信网的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确认。若信息有误,学生按信息更改的要求提供资料交班主任。

2、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宣传学籍信息核对的重要性及核对事项,必须对学生确认的核对表及学生提供的更改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核对表交系主任备案后报送教务处。

班主任应督促学生及时登陆教育部学信网进行信息的核对,并将异常情况及时报送教务处。

3、系主任应及时向班主任宣传学籍信息核对的重要性及核对事项,对班主任报送的核对表进行备案登记后签字并盖公章。

(二)学籍核对的职责

1、学生核对个人信息应以认真的态度来对待,若出现以下情形而导致学籍信息出现错误,由学生自己负责。

1)核对不认真;

2)由别人代核对;

3)未上网核对但却告之班主任已核对。

2、班主任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对待学籍信息核对,若出现以下情形而导致学籍信息出现错误,由班主任负责。

1)未向学生及时宣传学籍信息核对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2)未组织学生进行纸质信息核对及网上信息核对;

3)对学生已签字的核对表未进行认真核查;

4)由于未及时收取学生更改信息所需资料,而错过信息更改的时限;

5)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学生学籍信息。

3、系主任应做好学籍信息核对的组织工作。若出现以下情形而导致学籍信息出现错误,由系主任负责。

1)未向班主任及时宣传学籍信息核对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2)未要求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纸质信息核对及网上信息核对。

4、教务处应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及时开展学籍信息核对工作并上报学籍信息,若出现以下情形而导致学籍信息出现错误,由教务处负责。

1)未及时将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宣传;

2)由于工作失误原因造成错报信息;

3)未按上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上报学籍。

附件一:

金年会手机版app下载****级新生学籍信息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专业

备注

附件二-:

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注册信息变更审批表(省内)

填表日期:年月日

学生

姓名

性别

入学

时间

考生号

更改

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民族 □录取专业 □层次

□学习形式 □学制

原录取信息

修改后

信息

申请

修改

理由

审核人:

招生部门负责人: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

校级领导: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

招生

部门

意见

审核人:

普(成)招处负责人:招生监察室负责人:

信息处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

学籍

管理

部门

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录取层次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预科,学习形式分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成人业余、成人函授。

2.办理修改信息手续时需携带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生源地招生部门要求予以提供。

3.本表一式四份,学校招生部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省级招生部门、省级学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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