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至上金年会金字招牌

关于学籍异动的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3-04-16 点击数:

按学院的学生管理规定制定学籍异动的相关制度及流程,学生在校期间的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均纳入学籍异动管理中,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教务处将学籍异动情况通过学籍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并将原始资料存入档案,再逐一进行书面登记,以备核查。各系应根据规定指导学生按相关的流程程序进行办理,并对学籍异动的情况进行登记和备案,及时核对学生学籍异动情况。

学籍异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要求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要求转专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每年的11月15日之前且只限于新生):

1)学生经严格考核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以利就业者;应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申述转专业的理由,由所在系班主任及系主任推荐并签署意见;拟转入系按专业要求进行必要的审核合格后,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将申请表送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审批。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它专业学习者。根据县(市、区)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所在系和拟转入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审批。

2、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

2)无正当理由者。

金年会手机版app下载转专业审批表

学籍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原系别

原专业

原班级

学制

高职\中职

异动后编入何系、何专业、何班

系别:专业:班级:

学籍异动的原因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班主任意见

转出班班主任意见:

年月日

转入班班主任意见:

年月日

系意见

转出系意见签字(盖章):

年月日

转入系意见签字(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公章年月日

院领导

意见

院领导签字年月日

说明: 此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交转出系及转入系各复印一份存档,学生保留一份,原件交教务处备案。

二、转学:转出(入)

(一)学生一般应在本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符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申请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入

1、高职

1)省教育厅规定办理时间:、

6月1日-----6月15日,12月1日-------12月15日

2)所需手续:

l由学生提出个人申请,并在原所在学校开出品德鉴定证明(需盖学校公章)及其学习成绩(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以上资料交到我院教务处后送交院领导审核。

l院领导同意后,学生回原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填写《转学审批表》(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

l省教育厅批准后,学生应报送我校的资料:

A、《转学审批表》中属于我校的那一联;

B、花名册有该生名字那页的复印件;

C、原学校的学籍卡片

2、中职

1)办理时间:3月1日—3月31日,9月1日----9月30日

2)所需手续:

l由学生提出个人申请,并在原所在学校开出品德鉴定证明(需盖学校公章)及其学习成绩(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以上资料交到我院教务处后送交院领导审核。

l院领导同意后,学生回原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l填写我院转学申请表

l学生应报送我校的资料:

A、转学证明;

B、录取花名册有该生名字那页的复印件;

C、该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卡片

金年会手机版app下载学生转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入学时间

学号

转出学校

专业

转出年级

转入学校

专业

转入年级

转学申请

(理由)

申请人:

年月日

系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院领导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 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休学与复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应予休学:

1、因病经县(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应征入伍者;或因某种特殊原因,经本人提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二)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应征入伍的除外。学生休学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必须办理复学或休学延期手续。休学时间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三)休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由学生自己负责。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复学资格。

(四)学生应填写休学申请表,经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学。

(五)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期满后应于开学后的一周内持有关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学生因伤病休学期满,申请复学时经县(市、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确认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时,凭医院诊断书填写复学申请表,经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复学。

2、复学的学生,原则上随原专业的低段年级学习。

3、参军退伍返校复读的学生按相关政策执行。

4、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国内其他院校。

金年会手机版app下载学生休学申请

姓名

系别

班级

中职\高职

学制

申请休学事由

本人签名:

家长意见

家长签名:

班主任意 见

班主任签章:

所在系意见

系 签 章: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签章:

院领导意见

院领导签字:

说明: 此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交学生处复印一份存档,原件转教务处备案。

金年会手机版app下载学生复学申请

姓名

系别

班级

中职\高职

学制

申请复学事由

本人签名:

家长意见

家长签名:

班主任意 见

班主任签章:

所在系意见

系 签 章: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签章:

院领导意见

院领导签字:

说明: 此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交学生处复印一份存档,原件转教务处备案。

四、退学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

1、休学期满,开学后逾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经复查不合格不准复学者;

3、一学年课程的累计学分,不足该学年规定学分总数二分之一者;

4、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5、保留学籍,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或经复查不合格者;

6、因病经学校动员休学而拒不休学者;

7、本人申请退学,经劝说无效者;

8、经学院指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或伤残严重,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9、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10、违反校纪校规达到退学条件者。

凡因上述原因退学的学生,由所在班级、系提出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审核后,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退学的学生办完手续即离校,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金年会手机版app下载学生退学申请

姓名

系别

班级

中职\高职

学制

申请退学事由

本人签名:

家长意见

家长签名:

班主任意 见

班主任签章:

所在系意见

系 签 章: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签章:

院领导意见

院领导签字:

说明: 此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交学生处复印一份存档,原件转教务处备案。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1号楼104室   电话:38107768  粤ICP备2021112405号

XML 地图